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
资金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为 4,199.09 万元,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
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前述款项支付完
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若明确使用安排,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则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23]2854 号 ) 同 意 注 册 ,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数 为
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3,999,999.99 元(含税)后的余额 495,999,998.20 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
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032,933.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490,967,064.52 元(不含增值税)。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
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9 月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累计投入募 备注
投资金额(1) (3)=(2)/(1)
集资金金额(2)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
改造项目
合计 50,000.00 44,156.26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
项。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
实际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账 待支付的尾 预计节余募
利息收入(扣
项目名称 金净额 募集资金金 户余额 款及质保金 集资金
除手续费)
(A) 额(B) (D=A-B+C) (E) (F=D-E)
(C)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注: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以实际支付为准。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使用需求,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
了资金支出;
行过程中陆续支付。
(二)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剩余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合理审慎安排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