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2 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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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证券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城投”)与股东当阳
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投”)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已于2026年10月6日届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当阳城投与当阳建投于近日续
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当阳城投与股东当阳建投于2023年10月7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湖北三峡
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一致
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50
号)。
   上述《一致行动人协议》已于2026年10月6日届满,为保障
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当阳城
投与当阳建投于近日完成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续签,本次续
签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阳城投持有公司股份263,789,89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74%),当阳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阳建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9,371,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28.39%)。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内容
  双方承诺和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在其(包括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履行股东、
董事权利和义务时始终保持一致的意思表示,采取一致行动。
  第二条 一致行动的事项
  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应就以下范围的事项采取一致行
动:
关权利行使时,乙方应在所有提案表决中与甲方采取一致意见。
人选及投票表决中,乙方应与甲方采取一致意见。
有提案表决中,乙方应与甲方采取一致意见。
理候选人,以及候选人投票表决中,乙方应与甲方采取一致意见。
度时,乙方应与甲方采取一致意见。
以及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乙方应与甲方采取一致行动。
  第三条 一致行动的方式
商,并应尽最大努力争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本协议的一方
无法就第二条中的一致行动事项与本协议的另一方进行事先协
商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协商。
加股东会并行使双方的投票表决权;如双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时,
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参加股东会并行使双方的投票表决权。
出决定。对此决定,双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或由乙方不作指示
而直接委托甲方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第四条 一致行动的限制
  尽管双方在本协议约定采取一致行动,但实施一致行动所涉
及之提案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均应以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不得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为前提。
  第五条 一致行动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有
效期限为三年。本协议不因双方履行正常程序后的增资、减资或
股权转让等行为导致持股比例的变动而无效,如一方不再持有公
司的股份,则该协议自动失效。
  三、本次续签协议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当阳城投,实际控制人仍为宜昌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
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助于提升
经营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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