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 zhe n E xp res s w ay Co rpo r at io n L imite d
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10:00 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A 股股东)
页码
一、 会议须知 1
二、 会议议程 3
三、 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6
四、 网络投票说明 10
五、 会议议案
特别决议案
(逐项表决)
普通决议案
(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 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以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H 股点票监察员及公司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 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
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 股东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
议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的会务事宜。
五、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 9:30-10:00。为了能够及时、
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请务必
准时到达会场,并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和文件: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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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权其认为合适的一个或以上人士在股东会担任其代表,授权书由结算公司授权人
员签署。但倘若获授权人多于一名,则授权书必须订明与该名人士获授权有关的
股份类别及数目。经此授权人士可以代表结算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
权利,包括发言权和表决权,如同该等人士是公司的个人股东。
股东会见证律师和 H 股点票监察员将对该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验。
六、 会议主席或其指定人士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
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份总数,
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 股东会审议议案时,股东可在得到会议主席许可后发言。股东发言应
围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 股东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
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 A 股股东)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每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有关投票的具体
安排,请参见股东会会议通知或本会议资料之“投票表格填写说明”及“网络投
票说明”的内容。
九、 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并公布计票结果。
十、 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股东投票计票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
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
进行点票。
十一、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包括普通决议案和特别决议案。普通决议案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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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通告会议的见证
律师。
二、 见证律师宣读出席股东的资格审查结果。
三、 股东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 议案审议:
(一) 会议主席安排相关人员向股东会报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二) 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五、 现场投票表决: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填写投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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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并公布。
七、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宣布现场股东会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 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 公布汇总后的股东会投票结果。
十一、 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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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通告会议的见证
律师。
二、 见证律师宣读出席股东的资格审查结果。
三、 股东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 议案审议:
(一) 会议主席安排相关人员向股东会报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二) 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五、 现场投票表决: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填写投票表格。
六、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并公布。
七、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宣布现场股东会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 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 公布汇总后的股东会投票结果。
十一、 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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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请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在填写投票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 填写股东资料:
出席股东请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资料”中相应内容,并与出席本次股东会
签到的内容一致。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单位的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姓
名。持股数一栏中,请出席股东填写与本投票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不论如何,
该数目不应超过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
二、 填写投票意见:
对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而言,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1 和 2 发表以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如欲投票同意,
请在“同意”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议案组 3 和 4 分别为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之 7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
制,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因此,议案组 3 和 4 分别采用累积投
票制,票数将会独立计算。每名股东拥有的累积投票表决权总数(“表决权总数”)
等于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中建议选举的董事人数的乘积。举例,假设
股东持有 10,000 股股份,则该名股东就决议案组 3 及 4 的总选票将分别为 70,000
(10,000×7)票及 40,000(10,000×4)票。股东有权将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全
部或部分投予任何一名或多名的候选人。若股东投票选举某候选人作为董事,请
于该候选人所对应的空格填上投票数目,最低为零,最高为股东在该议案组中所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且不必是股东所持有股份数的整倍数。不论如何,股东在个
别议案组中所使用的表决权数之和不应超过其在该议案组中所拥有的表决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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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否则投票将属无效。各决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
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且每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假设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二分之一。
对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而言,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逐项发表以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如欲投票同意,
请在“同意”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请在“反对”栏内加上“√”
号,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三、 填票人应在投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四、 请各位股东正确填写投票表格。如投票表格中有涂改或差错的,出
席股东应在修订处签名予以确认,或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投票表格重
新填写(原表格当场销毁)。若投票表格未经正确填写或字迹无法辨认,本公司
可行使绝对酌情权将此投票表格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视情况而定)视为无效。
五、 股东在填写投票表格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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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投票表格样式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资料: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 A 股 / □ H股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十点
持股数:
于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
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 股东代理人: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身份证号码:
投票表格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7倍
事会的非独立董事
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4倍
事会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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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投票表格样式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资料: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A股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十点
持股数:
于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
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 股东代理人: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身份证号码:
投票表格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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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说明
按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本
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投票日期:2026 年 10 月 28 日。
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五、 A 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1 的表
决意见,将视同其为对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案 1 的表决意见。
六、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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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进
行修订,包括 A 股与 H 股不再作为类别股份并取消其类别股东会议机制、将年
度财务预算的批准权限调整为董事会以及明确主责主业。
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有助于构建更加
统一、透明、可预期的治理框架,提升公司决策效率。
主要修订条目对比请参阅本公司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提请临时股东会和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逐项
审议本项议案,并提请临时股东会和类别股东会授权两位执行董事共同审批与修
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的报批、登记及备案等文件,以及根
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机构或登记备案机构不时提出的修改要求,对修订稿进
行必须且适当的非实质性修订(如有):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建议全体股东于股东会上投票赞成本项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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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以往采用“固定津贴+会议津贴”模式。根据股东会批准
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独立董事固定津贴自 2021 年起为人民币 23 万元
/人/年,会议津贴根据会议类别及参会形式(出席或列席)按 1000 元/人/次或 500
元/人/次标准核定发放。据统计,近 5 年公司独董会议津贴约 2 万元/人/年。
根据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会批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参考市场水平等因
素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结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
的工作要求,参考市场其他企业的津贴水平及构成,并结合以往独立董事津贴总
额的实际情况,建议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采用“固定津贴”模式,取消会
议津贴,将独立董事固定津贴由人民币 23 万元/人/年调整为人民币 25 万元/人/
年,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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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
会选举的董事 11 名(含独立董事 4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 1 名。
每届董事的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将自股东会选举
产生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提名,具体如下:
提名股东 董事候选人 备注
刘征宇、廖湘文、金贞媛、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重选连任
侯圣海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陈云江 重选连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
伍燕凌 重选连任
司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马超 新任
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姓名及简历如下:
刘征宇先生,1970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长
期担任大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等职务,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战略管理、
投资并购、资本运作等工作经验。刘先生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及副总经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
事长、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天音通信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主席及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 2021
年 9 月起担任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自
廖湘文先生,1968 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拥有多年的收费公路营
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廖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交通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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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副处长等职务;2004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2009 年 9
月至 2018 年 9 月期间任本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廖先生还曾于 2023 年 1 月至 2026 年 2 月
期间担任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现亦兼任
本公司部分投资企业董事。
金贞媛女士,1971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
学硕士研究生,拥有丰富的财务及审计管理经验。金女士曾任深圳市通产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 年至
兼任深圳市力合科创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五洲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金女士自 2025 年
侯圣海先生,1973 年出生,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在工程建设管理、企
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侯先生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及副董事长,以及于深圳市国资委担任过多个级别的管理职务。侯先生自 2016
年 2 月加入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先后担任行政部总经理、
行政总监等职务,自 2021 年 3 月起任副总裁。侯先生自 2025 年 12 月起任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
陈云江先生,1973 年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投融资经验。陈先生曾就职于南京金陵建筑装饰有限责任
公司、南京禄口机场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 月期间曾先后担任江苏交通控
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自 2025 年 2 月起任江
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先生自 2025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非
执行董事,现亦兼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
伍燕凌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英国牛津大学赛德商学
院金融 MB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拥有多年的银行业及证券业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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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伍女士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任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
股权衍生品业务线等部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监等职务;2020 年加入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股权衍生品部执行总经理;于 2023 年 1 月加入招商局公路
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现任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
室)副总经理。伍女士自 2025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马超先生,1986 年出生,经济师职称,安徽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多年的投
融资及企业管理经验。马先生曾在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和联
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室工作,2017 年起先后担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
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各位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公告及按照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的通函
等资料。上述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及附件,本公司董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详情请参阅
临时股东会通知或本会议资料之“投票表格填写说明”及“网络投票说明”。
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选举下列候选人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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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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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4 名,由股东会选举。每届董事的任期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
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第十届董事会的任期将自股东会选举
产生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包括缪军先生、
徐华翔先生、颜延先生和何祚文先生。其中,缪军先生、徐华翔先生和颜延先生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并获重新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缪
军先生和徐华翔先生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因此,若缪军
先生和徐华翔先生本次当选,其任期至 2027 年 5 月 16 日止。
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姓名及简历如下:
缪军先生,1957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
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士,拥有丰富的电力、能源管理经验。缪先生曾任职
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计划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00 年至 2017
年期间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等
职务,于 2017 年 7 月退休。缪先生自 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华翔先生,1976 年出生,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北京外国语
大学英文信息管理专业学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工商管理硕士,拥有丰
富的金融投融资管理经验。徐先生曾任职于上海瑞安咨询有限公司;2004 年 6 月
至 2019 年 6 月期间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
亚太区交通运输研究主管等职;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期间担任亿航智能控
股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期间担任深圳旭疆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道至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持牌人及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国宁翔远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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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硒瑞康(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上海观滟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上海醍熹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等
职务。徐先生自 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会计学教授职称,
复旦大学会计系管理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拥有与履
职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颜先生历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上海
国家会计学院教授,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合伙人;颜
先生曾任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至
独立董事。颜先生自 2024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祚文先生,1962 年出生,会计学副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
税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多年的会
计、审计经验。何先生曾在长沙理工大学任教,1995 年起先后担任深圳华鹏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分所负责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2002 年至 2023 年期间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起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何先生现亦兼任深圳市天业税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并曾任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
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益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
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候选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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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公告及按照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的通函
等资料。上述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及附件,本公司董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详情请参阅
临时股东会通知或本会议资料之“投票表格填写说明”及“网络投票说明”。
请股东会审议及批准选举下列候选人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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