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2 18: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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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
根据 2026 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
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以及实施中期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188,903,98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额未发生变化。
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固定比例的
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78,079,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注】
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公司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6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88 号
     咨询机构: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马女士
咨询电话:025-84679116
传真电话:025-846791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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