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批准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10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资格的 496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06.7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49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9 日。
(二)授予价格:8.49 元/股。
(三)授予数量:606.73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496 人。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GRACE CHIN JU
HUI
MOHD
MANN
NUR SALAM BIN
ABDUL KADIR
MUHAMMAD
ALHAJI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MEOR AHMAD
AHMAD
FRANCIS A/L
NITHYANANTHAN
CHONG CHEE
KONG
ABDUL FATTAH
BIN ABD RAHIM
ZULKIFLI BIN
ZAKARIA
FAZIL BIN
MOHAMAD
序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NUR'AINI BINTI
JAMALUDIN
NORHAYATI BINTI
A.AZIZ
INTAN SHAFINAZ
BINTI ISHAK
NURUL NADIA
BINTI MOHD FAUZI
KINGSLEY KU
TECK KOOI
MUHAMAD NUR
NAIM BIN NORDIN
合计 606.73 100.00% 0.76%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七)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5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
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
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
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根据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 2025 年度营业收入的实际定比增长率(P),确定
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2025年度营业收入 公司层面可归属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的实际定比增长率(P) 比例
P ≥ 20% 100%
第一个 16% ≤ P < 18% 80%
归属期 14% ≤ P < 16% 70%
P < 12% 0%
P ≥ 44% 100%
第二个 32% ≤ P < 37% 80%
归属期 29% ≤ P < 32% 70%
P < 26%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当期对应未能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各归属
期内,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但未能归属的部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期。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资格的人数变动情况、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
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15.52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二)有效期:1 年、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3.18%、23.07%(深证综合指数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23%、1.27%(中债国债对应到期收益率);
(五)股息率:1.57%(公司所属申万行业“医药生物-医疗器械”年化股息
率)。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606.73 万股,产
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相关期间经营
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
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
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10 月 9 日作为授
予日,向符合资格的 496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06.7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8.49 元/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予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