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集友: 集友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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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ST 集友    公告编号:2026-06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况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以支付
现金 96,444.00 万元向交易对方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南通慧源购买
其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慧聚药业”或“标的公司”)50.76%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慧聚药业 50.76%的股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
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
已就本次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
割,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依据《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本次交易对方支付转让款的 80%,即人民
币 771,552,000.00 元(上市公司已根据《关于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收购意向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意向金共计 5,000 万元,该意向金已自动转为部
分第一期转让款)。本次交易剩余 20%的交易价款,公司将按照上述协议约定的
支付时间节点在相应条件成就后进行支付。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完成:
的相关承诺。
付剩余交易价款。
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相关各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按照其签署
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的实施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程序,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程
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
对方支付交易对价,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及结果合法、有
效。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
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各方之前的约定进行了调整。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诺的要求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或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及承诺约定的情形。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公司已按照《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按进度支付交
易对价。
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其他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况。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内容;交易各方均已经或正在履行《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披露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该等承诺的情形。
自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上述后续事项
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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