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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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卫利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
中董事史卫利、李建辉、秦舒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 名激励对象离职,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或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
计 29.2488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荣苏利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五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1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第五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 4.20 万股,授予价
格为 22.35 元/股(调整后),公司将按照 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
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本次可归属数量合计 79.7377 万股,授予价格为 24.57 元/股(调整后),公
司将按照 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荣苏利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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