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本
次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