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6-053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6,000 万元且不超
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8 )及《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数量:1,6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16%
最高成交价:25.10 元/股
最低成交价:23.97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39,156,289 元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
格未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