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进展暨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出售回购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 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7 年 3 月 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
份不超过 2,979,4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
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9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
截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858,9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124%,最高成交价
为 12.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34 元/股,成交均价为 12.00 元/股,合计支付
的总金额为 58,286,18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截 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累 计 出 售 已 回 购 股 份
股,最低成交价为 20.00 元/股,成交均价为 20.78 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三、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情况
截 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累 计 出 售 已 回 购 股 份
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1 元/股,成交均价为 20.45 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