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联民生承销
保荐”)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九联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联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的注册 申 请 。本 次以简 易 程 序 向 特定对 象发 行股 票数 量 为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500,000,000 股变更为 521,952,898 股。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东数量为 3 户,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21,952,898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共 3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952,898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发行对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1,952,898 4.21% 21,952,898.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1,952,898 6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执行了其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应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
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