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或“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斯瑞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782号),
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724,617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14.3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9,501,741.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98,251.24元。上述资金于2025
年9月2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32C00029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序 投入进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号 度(%)
(万元) (万元)
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
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
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年
零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59,049.83 33,721.88 -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额 状态
陕西斯瑞真空 工行西安南关支行营业 使用
技术有限公司 室 中
陕西斯瑞新材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
料股份有限公 129904652010001 9,084.00 注1
部
司
陕西斯瑞新材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料股份有限公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9550889900020074661 1,128.63
中
司 区支行
陕西斯瑞新材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
料股份有限公 7910000010120101152018 0.56 注1
部
司
注 1:公司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129904652010001)、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
部(账号:791000001012010115201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注销,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注 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含现金管理金额 15,000 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原因及重新论证
公司募投项目“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
段)”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场地受限、
设备采购及调试等因素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度慢于预期。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
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
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液体
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2026年12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募投项目“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为20,000万元,截至2026年8月31日,实际投入该项目的募集
资金金额为4,933.74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比例为24.6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
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
目。因此,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从国家战略层面看,随着国家星网、千帆星座等低轨卫星星座建设加快,液
体火箭发动机需求持续增长,推力室内壁作为发动机核心部件,其关键材料需适
配大推力、高性能发动机的迭代要求,项目契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
从行业发展层面看,液体火箭发动机已成为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下游企业持
续扩大产能,公司建设项目旨在同步实现产能提升,以满足批量化生产需求,聚
焦发动机组件解决方案,提升长期竞争力,巩固在供应链中的地位;
从企业发展层面看,公司持续优化材料关键制备技术,所开发的高强高导铜
合金材料(铜铬锆、铜铬铌等)具备良好的高温稳定性与导热性能,可满足推力
室内壁高温工况下的使用要求,通过产业化项目实现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成本,
正是应对国内外行业竞争的重要举措。
(2)项目建设可行性
对于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产品而言,市场准入条件高、工艺技术稳定、
质量性能可靠、供应链稳定、可持续发展等都是该行业的基本特点。
基于公司多年的特殊铜合金制备技术,公司已实现火箭发动机用铜铬锆合金
的规模生产制造能力。铜铬锆合金是当前百吨级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的主
流核心材料。公司已打通铜铬锆合金从材料到零组件的全工艺链,稳定满足航天
级产品的严苛质量要求,批量供应多家下游客户,助力发射任务圆满成功,为可
回收火箭发动机的批量交付提供核心材料保障。全流量补燃(全流量分级燃烧)
技术路线,是未来200吨级以上大推力可回收火箭发动机的核心发展方向,也是
我国航天领域重点攻关的关键技术。针对该类大推力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
对高强、高导、高温抗软化铜合金材料的极端工况需求,公司持续研发提升铜铬
铌合金性能,满足持续增长的更高需求,目前正协同相关客户开展热试车验证工
作。
(3)预计收益分析
项目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组件产业化
项目(一阶段)”的延期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外部政策
环境及行业发展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合理把控。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产能稳步打造、产线稳定运行。上述调整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推进的情形。
六、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七、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评估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
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八、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
组件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募投项目“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材料、零件、
组件产业化项目(一阶段)”进行延期。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