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7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金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风
险投资基金的请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 6.7 亿元设立珠
海健瓴风险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或“健
瓴基金”)。2020 年 4 月,健瓴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备案编码:SJW8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5)。
(二)运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健瓴基金实缴出资合计 26,800 万元,已累
计投资两个项目,投资成本共计 11,239.43 万元,已投资项目账面价值
共计 15,482.95 万元。截至目前,一个项目已上市且已部分退出,投资
成本已收回。
二、本次变更情况
健瓴基金投资期已届满,为发掘并把握更具价值的投资机会,更
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保障基金合伙人的利益及基金退出质量,
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健瓴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意对合伙企业相关期限
实施延期,同时,根据健瓴基金经营需要变更其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
为此,拟变更原《合伙协议》相关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2.3.1 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为:广东省珠海市
横琴新区琴朗道 151 号 1304 室(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2.3.1 合伙企业注册的主要经营场所为:珠海市横琴新
区琴朗道 88 号 429 办公-C-(2)(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前:2.5.1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2.5.1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前:2.7.1 合伙企业的期限自设立日起算,至首次提款到账
日起满捌(8)年之日。合伙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和终止。
修订后:2.7.1 合伙企业的期限自设立日起算,至首次提款到账
日起满壹拾叁(13)年之日;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期限自设立日起算,
至首次提款到账日起满壹拾贰(12)年之日(“基金期限”),基金
期限可以延长和终止。
修订前:2.7.2 自设立日起至以下情形中较早的一日为合伙企业
的“投资期”:
(1)自首次提款到账日起满伍(5)年之日;
(2)普通合伙人确认并宣布全体合伙人届时认缴出资余额(违
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余额除外)都已实际使用或为合理预留之日。
修订后:2.7.2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自首次提款到账日起满玖(9)
年之日;或普通合伙人确认并宣布全体合伙人届时认缴出资余额(违
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余额除外)都已实际使用或为合理预留之日。
修订前:2.7.3 自投资期届满之日起至合伙企业终止之日,为合
伙企业的“退出期”。
修订后:2.7.3 合伙企业的退出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日起至基金
期限届满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修订前:2.7.4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
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可延长合伙企业期限二(2)次,每次延长不超
过一(1)年。
修订后:2.7.4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
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可延长基金期限二(2)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一
(1)年,可以延长投资期也可以延长退出期,基金期限延长后,如合
伙企业的期限短于基金期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独
立决定相应延长合伙企业期限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除上述调整外,原《合伙协议》的投资范围及方式、管理执行机制、
收益分配等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后续,全体合伙人将重新签订《合
伙协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风险投资
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健瓴基金相关事项变更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和经营需要,
有利于保障基金的良好稳定运作,保障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质量,
维护全体基金合伙人利益。本事项不涉及各合伙人其他权利义务变化,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获得新的投资机会和
利润增长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主要风险分析
(一)健瓴基金所投项目的退出受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及市场
窗口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退出时间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健瓴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
保证基金财产的认购金额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健瓴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
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