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ST 嘉澳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3,0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350,5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发
展需要,2026 年 10 月 8 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嘉澳环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书》(编号:BZ123626000378),为连云港嘉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
港分行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
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 13,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
互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
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60,000 万元。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截至本公告日,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嘉澳环保持股 35.1892%;
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18.3595%;
BP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 持股 13.5019%;
中国航油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000%。
法定代表人 李元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3MA27RCAU6F
成立时间 2022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地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 419 房间
注册资本 261,444.4444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
艺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
经营范围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
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06 月 30 日
/2025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613,972.53 533,083.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58,516.85 314,895.85
资产净额 255,455.68 218,187.95
营业收入 176,861.75 395,436.31
净利润 26,791.29 49,041.46
注 1:2026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注 2 :以上数据为连云港嘉澳合并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授信申请人:连云港嘉澳
保证人:嘉澳环保
保证金额:13,000 万元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
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
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
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连云港嘉澳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
开展,有利于连云港嘉澳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
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
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 59.5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38.42%;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9.72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2.82%;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为 9.7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6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