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规定,2026年10月9日上午八点半,独立董事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
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举手表决选举,本次会
议由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30日以OA、微信、
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经与会三位独立董事举手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煤一公司中标关联公司庆阳煤电九龙川煤矿项
目主立井、副立井、1号回风立井井筒冻结及掘砌工程施工,有助于扩大公司整
体工程业务规模,保障煤一公司产能有效释放,提升业务运营效率。本次关联
施工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煤一公司中标负责关联方青阳煤业矿井及
选煤厂项目矸石周转场工程,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工程业务体量、优化业务
布局,夯实生产运营基础,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
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华能公司中标青阳煤业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食堂
及招待所工程总承包,有助于扩大公司整体工程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营业收
入与盈利水平,提升业务运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
单位与中标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金昌化工日常用煤需要,在年初预计的基础上,增加
全资子公司储运公司对金昌化工煤炭销售额度24,000万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
公司煤炭销售渠道,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本次日常关联销售是基于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助于推动双方业务协同发展,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价格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建忠、刘新德、王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