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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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6-04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人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如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则该案件最终判
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各方当事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
效,本案后续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控股子公
司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凯科技”)的下属子公司霍城
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城领凯”)于 2024 年 11 月份分别向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融资合计 6,500 万元。环球印
务为上述融资提供了担保,领凯科技其他股东按照其直接或间接持有领凯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上述事项提供相关反担保。上述融资事项到期后,公
司履行了相关逾期贷款的担保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份向浙商银行垫付了相
关逾期贷款金额合计为 6,108.64 万元。公司积极向相关方采取追讨、诉讼等措
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以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逾期贷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61、2025-06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收到西安市雁
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陕 0113 民初 421 号《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具
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陕 0113 民初 421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一)被告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 18,325,928.12 元及资金
占用利息(以 2,393,314.49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1 月 3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按照年利率 3%的标准计算;以 15,932,613.63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3%的标准计算);
  (二)被告李仁东、连学旺就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仁东、连学旺在承担连带责任后,视为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在李仁东、连学旺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履行了第(一)项判项确定的金钱
给付义务。被告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在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后,有权向被告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追偿;
  (三)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一)项判项确定的金钱给付义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不享有追偿
权;
  (四)驳回原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 132,308 元,由被告金湖县行千里网络传媒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李仁东、连学旺、霍城领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
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 67.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05%。除本公告披露及已披露的诉讼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如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则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各方当
事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本案后续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依据生效判决结果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最终以会计
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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