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10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的 9:15 至
室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97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263,353,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125,000 股,下
同)的 31.454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其所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42,117,611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287 人 , 代 表 股 数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增加公 总表决情 26,893, 95.11 1,061, 3.75 1.13 235,07
司 2026 年度 况 296 23% 907 56% 21% 8,611
交易预计额度 20,879, 93.79 1,061, 4.77 1.43
小股东的 320,100 0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李福忠、王志军、路漫漫回避表决,
共持有股份 235,078,611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赫志和郝丽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