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位激励对象离职,另有 8 位激励对象
出现违反公司对激励对象相关要求的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
将对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技术(业务)人员,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日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
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10月8日为授予日,向激励计划经调整后
的551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574,500股限制性股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