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9 1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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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
时限为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
时通过电话、邮件、当面反馈等形式向公司反映。
  在上述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股 5%以上的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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