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90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永冠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5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
分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江海权先生、洪研女士、胡嘉洳女士、黄文娟女士、鲁世祺先生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江海权先生、洪研女士、胡嘉洳女士、黄文娟女士、鲁世祺先生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