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6-02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孙清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继续增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孙清
焕先生,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 2026
年 7 月 9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
收到孙清焕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木林森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
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0175%。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和 5%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股份 13,12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44%,增持总金额为 149,983,828.00
元(不含手续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孙清焕先生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例,孙清焕先生将基于对木林森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木林森股票价格波动
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
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
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木林
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
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
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孙清焕先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孙清焕先生受公司 2026
年定期报告窗口期和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孙清焕先生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增持
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
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需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五、其他事项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孙清焕先生《关于增持木林森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