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71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公司员工均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THYE 及外籍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 名),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