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3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
南》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登公司
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30 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前买卖过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
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 30 名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
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
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
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与本
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