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5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由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
足三人,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4)。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2)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
币 545,412,54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公司于
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1)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由 745 人调整为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0-0.5=119.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
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
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
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