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26—07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 涉案的金额:1,898.05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诉讼费、法
院保全费、保函费用等);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冶中矿”)未按照调解协议向中辉金属(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辉天津”)支付第二笔本金及相应利息,中辉天津已就生效调解
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续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具有
不确定性。
应利息共计100万元。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依据《会计准则》
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
资子公司——中辉天津因与北京中冶中矿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天津市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6-014、016、033
号公告。
北京中冶中矿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6)津 0116 民初
二审审结,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北京中冶中矿将分四期归还中辉天津全部货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026
年 6 月 30 日,中辉天津收到北京中冶中矿支付的第一笔本金及相应利
息。2026 年 7 月 30 日,中辉天津未收到北京中冶中矿支付的第二笔本
金及相应利息,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中辉天津已就生
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矿支付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 100 万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北京中冶中矿未按照调解协议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中辉天津
已就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续执行情况
及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中辉天津本次收到北京中冶中矿支付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共计100
万元。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刊登的相关信息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