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8 22:07: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
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 年 10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543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28 人,
                           代表股份 7,575,66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068%。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参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76,950 股,出席会议对该议案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实际为 91,770,86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1,032,710 股,反对 597,157 股,弃权 141,000 股;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57%,同意票超过
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60,557 股,反对 597,157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力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