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6-060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拟为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
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
使用。相关担保事宜由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相关额度和期限内,办理
担保事宜并签署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极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极算”或“债务
人”)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近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广东极算申请的上述
授信提供人民币 19,958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与浦发银行广州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期间
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公告
披露日,公司为广东极算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552.50 万元。
根据上述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极
算资产负债率为 0.49%。
本次担保涉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极算,广东极算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也不设置反担保,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极算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广东极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3MAK0XDA29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信宜市玉都街道宝湖东路碧水湾花园4号楼第二层商铺211号
法定代表人:马大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贰拾柒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物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极算 55.02%股权,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极算 44.98%股权。
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043.42 23,155.94
负债总额 49.37 925.00
净资产 9,994.05 22,230.94
营业收入 157.74 136.00
利润总额 -5.95 10.32
净利润 -5.95 9.2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极算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对应每笔债权合同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至该债权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针
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保证期间自各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本合同中“到期”“届满”,包含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若债权人宣布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主债权提前到期,则以债权人确定的提
前到期日作为该部分或全部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步到期;债权人作出
前述宣布,包括通过起诉状、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相关主张的行为。
(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计算至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币种)壹亿玖仟玖佰伍拾捌万整(大写)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本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60亿元,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36,238.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