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
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0.2g;0.4g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4 类
药品有效期 18 个月
上市许可持有人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 CYHS2500726;CYHS2500727
证书编号 2026S03587;2026S03588
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266099;国药准字 H20266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
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
审批结论 册证书。同意本品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质量标准、说
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属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为布洛芬与 L? 精氨酸形成的
盐,水溶性优于普通布洛芬,适用于牙痛、痛经、头痛、扭伤、关节疼痛以及流
感引起的发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标志着公司具备了
在国内市场销售该药品的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
由于医药产品的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同类型药品市场竞争等因素的
影响,未来该产品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