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召集和主持会议。 士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尚须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 年 10 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