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
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3 亿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新材料
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未侵犯阿克马公司专利权,驳回阿克
马公司(Arkema Inc.)全部诉请。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
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
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等法律文书,阿克马公司对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提起诉讼。
在起诉状中,阿克马公司声称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侵犯其专
利权,申请经济赔偿共计4.3亿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的案件材料,原告阿克马公司变更了诉讼请求。原请求判令新材
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变更为请求判
令新材料公司就其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广西新材料
对新材料公司应承担赔偿款中的约1.1亿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请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上
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
二、进展情况
子公司与阿克马公司诉讼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如下:
“驳回原告阿克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0,550元,由原告阿克马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子公司作为被告,被判令未侵犯阿克马
公司专利权,驳回阿克马公司全部诉请。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
效,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
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