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8 19:06: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1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
为:2026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司三楼会议室。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并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23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0,30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2.94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50,42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4%。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并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及 其 授 权 代 表 共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3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50,4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4%。
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00,854,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405,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本提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峰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