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宣传栏以内部张贴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 日,时限为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
者,可及时通过来电、来访、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反映。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根
据有关规定不能授予的对象。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