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6-07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作为仲裁申请人
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的控
股子公司旭合科技于近日收到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案号为(2026)宁裁字第
二、有关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银燕涵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燕”)
(二)案件基本情况
旭合科技与北京银燕于 2025 年 4 月 8 日签署了《光伏组件设备购销合同》
及《补充协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6 日签署了《北京银燕还款协议》。根据上
述协议约定,旭合科技已全面履行发货义务,北京银燕尚欠旭合科技逾期应付本
金人民币 22,622,486.25 元。因北京银燕未依上述还款协议的约定按期清偿欠款,
旭合科技已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北京银燕返还市场价值
关费用。
(三)仲裁请求
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仲
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