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64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大美食”)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收到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投资”)发
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务豁免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与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代偿与债权
确认协议》,由莱阳恒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工程”)向公司提供 3.63
亿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仅用于“龙大转债”到期的本息兑付。完成兑付后,恒基
工程对公司依法形成等额(3.63 亿元)的代偿普通债权。上述事项经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签
署<债务 代偿及债权确认协议>暨“龙大转债”兑付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恒基工程按约定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将“龙大转债”兑付资金及手续费共计
二、债权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收到龙城投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恒基工
程与龙城投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恒基工程同意将其基于《债务代偿与债
权确认协议》对龙大美食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本金以及该本金项下截至本通知
出具之日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附属权利)转让给龙城投资。
《债权转让通知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债权人主体变更为莱阳市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在债权申报登记、债权
审查、重整计划草案清偿安排及后续受领分配等全部程序中,以我司作为该笔债
权的唯一合法债权人予以确认和列示。
得向恒基工程进行任何清偿;任何对恒基工程的清偿行为,对我司不发生债务清
偿的法律效力。
述债权应受领的全部款项直接支付至我司。
由双方另行处理,与贵公司无涉,不影响贵公司按本通知向我司履行债务。
三、债务豁免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收到龙城投资发来的《债务豁免函》,为支持公司
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龙城投资经审慎研究,
现郑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不附带任何前置条件或后续义务的债务豁免承诺:
务,包括债权本金人民币 362,594,038.80 元(大写:叁亿陆仟贰佰伍拾玖万肆仟
零叁拾捌元捌角整)以及截至本函出具之日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附
属权利(以下简称“豁免债务”)。
司亦无需就豁免债务向我司履行任何清偿义务或承担任何责任。我司不再以债权
人身份就上述豁免债务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院、临时管理人/管理人、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或确认手续的,我
司将予以配合。
四、重整投资人分担龙城投资豁免债权成本的承诺
公司通过遴选,确定万丰联合体(成员包含: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
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莱阳市
龙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遴选确定产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6-162)。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收到重整投资人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漳州傲
农投资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白兔新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具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具的承诺函)。
自身应分担的部分予以扣除。
款:
(1)根据审计报告,龙城投资豁免 362,594,038.80 元债权后,龙大美食增
加 362,594,038.80 元资本公积。
(2)中国证监会及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重整预案或类似文件中,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数量与重整投资方案无差异。
(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龙大美食的重整申请,且在重
整申请受理时万丰联合体为龙大美食正选重整投资人。
上述《承诺函》自万丰联合体中选龙大美食重整投资人之日起生效。
五、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公司
可持续经营,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备查文件
《债务豁免
确认函》。
消费并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