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6 人,代表股份 150,730,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8 人,代表股份 2,22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8 人,代表股份 2,225,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3%。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
总表决 150,40 99.783 311,64 0.2068 0.0099
《关于 14,900 0
情况 3,675 4% 0 % %
变更募
其中,
中小股 1,899, 311,64 14.000 0.6694
用途的 85.33% 14,900 0
东的表 356 0 7% %
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丁伟律师、刘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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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