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组涉及的
有关审批事项已在《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重组无法获
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岳东霖 周 碧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