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6-103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德石英”)于2026
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
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实际发行的情况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不利变化;
期,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6年12月末实施完毕;
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算每股收益时扣除。截至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股
份回购所导致的库存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草案)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445.69万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20.00万股(该
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665.69万股,本次发行摊薄测算时仅考虑本次发行
股票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度权益分配预案:以2026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7,49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899.64万元,2026年7月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54.34万元;
标的影响,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增长10%和下滑10%;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
进行测算。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总股本(万股) 7,497.00 7,445.69 7,665.69
减去库存股后总股本(万股) - -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22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9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年12月
假设1: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相比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14.74 2,414.74 2,414.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31
假设2: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14.74 2,656.21 2,656.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6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6 0.36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0.38
假设3: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下滑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414.74 2,173.27 2,173.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9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9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8 0.28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
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
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将会减少,亦将导致原股东的分红减少、表
决权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内资)领先的石英玻璃制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为石英仪器、
石英管道、石英舟等石英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作为下游企
业的生产耗材,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光伏太阳能行业领域及
其他领域。
公司深耕行业近三十年,从最初的化合物半导体用石英产品为主,逐步拓
展至集成电路、光伏等多个领域,凭借技术突破、客户认证优势及产业链布局
优化,逐步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石英制品领域的垄断,成为国内为数不多能实
现高端半导体石英制品规模化生产的企业。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拟用于化合物半导体用高纯石英制品生产项目、高纯石英材料的新型检
测与分析技术研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将进一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可促进公司产能的提升和技术水平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和经营规模,持续增强在石英制品加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
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
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但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
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
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
务规模和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
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
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制定了《北京凯
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
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
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
司相关主体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
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
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相挂钩;
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
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
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