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1 00:29: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5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
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
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由职工代表担任,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 议。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长 1 名。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