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1 0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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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6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楠楠、刘永伟等4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99.5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
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形;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
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
规定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
规定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
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条件均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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