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30
日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30 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葛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34,606,6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1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4,777,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7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9,828,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422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5,276,21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542,61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7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0.554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14,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43%;
反对 1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姜竹文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