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
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浙版传媒拟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2,222.222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2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444.45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
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0,650.4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
(天健验〔2021〕390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智
慧书城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
原募集 调整后 调整后募 募集资 调整后募
原项目总 已使用金 用比 调整
投资内容 资金投 项目总 集资金投 金调整 集资金余
投资额 额 例 差额
资额 投资额 资额 差额 额
(%)
装修 -638.43
工程
门店升 设备
级改造 购置
小计 19,210.63 19,210.63 18,024.50 -1,186.13 18,024.50 -1,186.13
场地 0.00
购置
装修 1,060.23
城市文 工程
化综合 设备 18,430.91 41.07 706.82 2,500
购置
体建设
人员 -166.10
费用
小计 19,329.95 19,078.79 20,930.91 1,600.96 20,930.91 1,852.12
设备 -507.63
购置
人员 292.80
智慧书 907.20 907.00 1,200.00 1,073.53 166.53
费用
城服务 数字资源库
平台建 建设
设 市场 0.00
推广
小计 16,561.46 5,000.00 16,146.63 -414.83 5,918.00 918.00
基本预备费 1,833.63 1,583.99 1,833.63 0.00 0.00 -1,583.99
铺底流动资金 3,020.05 0.00 3,020.05 0.00 0.00 0.00
投资合计 59,955.72 44,873.41 33,623.51 74.93 59,955.72 0.00 44,873.41 0.00 11,249.90
注:智慧书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时间较早,近年图书发行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发
生较大变化,原实施方案已难以适配当前行业发展要求。为顺应行业趋势、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本项目募集资金内部使用金额进行调整:
子项目计划资金调减合计 3,418.00 万元,具体为:①调减“门店升级改造”子项目募集资
金 1,186.13 万元,适度缩减传统门店升级改造投资规模;②调减项目预备费 1,583.99 万元,
该预备费为可研阶段应对项目早期不确定性预留,目前项目进入实施中后期,实施情况基本
明朗,无需继续预留;③“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通过成本管控募集资金节余 647.88
万元。
上述调减资金全部用于本募投项目内部子项目调增:①调增“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
目 2,500.00 万元,拟用于新增的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②调增“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
子项目 918.00 万元,合计调增 3,418.00 万元。预备费调减后,本项目后续如出现超预算支
出,由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变更情况
智慧书城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59,955.72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建设”三个子项目,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9,210.63 万元,
“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 19,078.79 万元,“智慧书城服务平台”项目 5000 万元,
项目基本预备费 1,583.99 万元。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
结构调整:“门店升级改造”项目调减 1,186.13 万元,“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
调增 1,852.12 万元,“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调增 918.00 万元,项目基本
预备费调减 1,583.99 万元。完成上述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门店升级
改造”项目投入总额调减至 18,024.50 万元;“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项目投入总额
调增至 20,930.91 万元;“智慧书城服务平台”项目投入总额调增至 5,918.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体建设子项目的实施范围,将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纳入该子项目实施内容,
上述剩余 2,5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
(一)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门店升级改造”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3,625.35
万元,资金使用比例 30.36%。为积极应对行业发展趋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调减募集资金 1186.13 万元,减少部分门店的常规升级改
造投入,增加特色品牌店和产出效益更高的门店项目。
“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原有温岭书城及台州文化综合楼两个项目。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施工项目已完工,工程结算审
计和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正在进行中,已使用募集资金 18,430.91 万元,资金使用
比例 41.07%,子项目通过成本管控节余募集资金 647.88 万元,具体建设及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1)温岭市公司温岭书城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使用募集资金 10,683.06 万元。
建设进度:项目于 2025 年 4 月完工。
决算状态:截至 2026 年 7 月,项目装修工程已定稿,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
报告,尚未进行财务决算。
(2)台州市新华书店文化综合楼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使用募集资金 7,747.85 万元。
建设进度:土建工程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完工;装修工程于 2024 年 4 月完
工。
决算状态:截至 2026 年 7 月,土建工程已完成财务决算;装修工程已完成
工程结算审计,尚未进行财务决算。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子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长,且各系统平台功能仍持续扩展深化中,伴随业务场景迭代、数字化模块扩容
及配套增加,该子项目拟调增募集资金 918.00 万元。
(二)本次变更新增项目具体情况
博库书城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省店集团(详见公司《浙江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
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全部实体门店归集至省店集团统一管理,理顺了实体零
售业务资产权属与管理架构,实现线下门店资源统筹配置。基于上述业务整合完
成后的实际经营布局,公司拟将博库书城文二店新增纳入智慧书城项目——“城
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实施范围,本次调整后,使用该子项目尚未使用的
进一步提升门店品牌影响力与投入产出效益。鉴于博库书城已通过股权划转纳入
省店集团统一管理,本次将其纳入智慧书城项目实施范围,系在同一实施主体下
对项目覆盖范围进行合理扩充,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该事项在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取得保荐机构明确同意意见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项目实施主体: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立项时间:2025 年 3 月
(3)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业态规划及功能定位对博库书城文二店全面提升
改造,其中拆除改造面积 12,336 平方米,消防工程面积 12,336 平方米,卖场装
饰工程面积 8,136 平方米,培训中心装饰工程约 4,200 平方米。项目通过空间重
构与系统更新,提升门店的场景体验、内容组织与多业态承载能力。
(4)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500 万元
(5)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28 年 12 月
(6)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序号 费用名称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元) 所占比例(%)
总计 25,000,000 100
(7)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可行性: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项目以“功能联动、场景共生”为业态规划
主线,按“主楼书城+后厅教育中心”两大模块统筹布局,搭建“两大模块、三层
分区、八大空间”的立体架构。项目通过空间重构与系统更新,优化门店场景体
验、内容运营及多业态承载能力,统筹设置文化展示、阅读社交、青少年成长及
配套服务等复合功能,融合图书、文创、轻餐饮、素质教育等多元业态,优化场
内人流动线,打通“展示—活动—转化”运营闭环,充分挖掘线下文化空间价值,
项目具备实施可行性。
必要性: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是公司推进发行板块资源整合与业务架构
重塑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门店将作为浙江省域业务引领发展枢纽,承担互
联网本地化战略落地、资源统筹调度职能,为实体门店改造输出可复制示范样板;
同时打造标志性城市文化空间,丰富公共文化供给与多元业态,进一步巩固文化
阵地、提升品牌影响力,并通过多业态运营能力升级,优化经营结构,支撑博库
书城板块持续稳健发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
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总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智慧书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书城项目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028 年 12 月 31 日
牌店 20 家,在建项目预计 2027 年上半年完工,计划实施的特色店预计 2028 年
底前完成。
完工,拟新增博库书城文二店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周期预计 1 年,计划 2027
年底前完工,2028 年底前完成各项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
设。其中钱塘鸿书于 2021 年建成并投入运营,覆盖线下实体门店,实现线上线
下会员统一管理;云中盘 B2B 批发平台项目于 2021 年起建,2023 年完成一期搭
建,有效客户覆盖全国 16 个省市;浙里书香平台于 2024 年建成投入使用,服务
校园收款场景;书目数字资源共享平台以聚合、标准化和共享出版物数据为核心,
构建覆盖编目采集协作体系与出版物数据服务全流程的平台;数智化业务平台
(ERP 重构)仍在建设中,业务模块预计 2026 年底上线。该子项目处于按需开
发阶段,实施周期较长,且各系统平台功能仍持续扩展深化中,预计 2028 年底
前完成。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合理匹配项目建设节奏,拟将智慧书城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的原因
鉴于智慧书城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时间较早,项目实施期间实体书业市场环
境与行业政策均发生显著变化,原方案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行业发展要求,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同步对智慧书城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
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适度缩减传统门店常规升级改造投入,避免资源低效配置;
集中资源打造特色书店与城市旗舰店,提升门店投入产出效益与品牌影响力;同
时加大智慧书城服务平台投入,顺应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线上线下业务创
新融合,构建数字化服务能力,确保募集资金投向更趋合理、使用效益进一步提
升。
本次将博库书城纳入智慧书城项目范围后,项目整体建设体量、业态布局与
实施内容均有所扩容,叠加后续方案优化、品牌门店升级及数字化平台建设等工
作,整体建设工作量有所增加。为保障项目建设品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
合理匹配项目建设节奏,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六、本次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变更智慧书城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智慧书城项
目内部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变更,将博库书城文二店新增纳入智慧书城项目——
“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子项目实施范围,使用该子项目结余的 2,500 万元募集
资金实施门店升级改造,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博库书城已通过股权划转纳入省店集团统一管理,本次将其纳入
智慧书城项目实施范围,系在同一实施主体下对项目覆盖范围进行合理扩充,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
请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本次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是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改变“零售门店系统服务能力提
升及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金额并延期事宜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