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6-09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
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
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二、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
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签署了《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采购原材料。近日,公
司收到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分别与澳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上述由
不同主体签订的《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黄泽伟先生、彭红
女士同意为新联芯上述贷款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务人:新联芯
债权人:澳门国际银行
复利)、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公证费、见证费、查册费、送达费、公证转递费、公证认证费等)、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
四、累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 232.23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6 年 9 月 30 日中国外汇交易
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 6.7351 元人民币折算,对同一债务提供
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44.14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230.73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36.34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
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