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 171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296.16
万元;贵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5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6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红霞,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锐,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智慧,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5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
司拟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
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