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3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和 授 权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共 5 人 , 持 有 表决 权 的 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3,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建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同意股数 103,999,9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建成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同意股数 10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增加闲
资金进
行委托
理财额
度的议
案》
《关于
预计
公司与
控股子
公司交
易的议
案》
《关于
使用部
分募集
资金向
控股子
供借款
实施募
投项目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泽兵、章昊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
(二)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