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5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 年 9 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辞职,涉及
限制性股票 78,000 股;2 名激励对象退休,涉及限制性股票 39,000
股;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4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对应
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7),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360
股。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6,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披露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
要求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6697075
传真号码:0535-6243558
邮政编码:26400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
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