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30 00: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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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5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 年 9 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辞职,涉及
限制性股票 78,000 股;2 名激励对象退休,涉及限制性股票 39,000
股;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4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对应
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7),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360
股。上述 7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6,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披露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
要求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00)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6697075
    传真号码:0535-6243558
    邮政编码:264002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于寄出
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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