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
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人重大误解之处。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骨干员工,不包
括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