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
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
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
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各募
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募集资金累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计已投入金
总额
金额 金额 额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
项目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
项目
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
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技 术研 发中 心 升级 建设
项目
年产 4,000 万平方米超薄
目
年产 1.2 亿平方米光伏新
铝硅酸盐玻璃)项目
合计 172,812.89 100,000 98,614.66 97,493.83
二、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
述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
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包括具体办理的金额、业务品
种、业务期限、业务银行选择及产品结算账户开立等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决策,
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审批流程由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
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购买的理
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瑶 王 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