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作为浙江
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2,172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9,999,983.48 元,扣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872,641.48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1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年产 48 万套商用
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
中,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及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
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2,999.73 万元及利
息收入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同意
公司将“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
毂轴承单元项目
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
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 12,999.73 - - 不适用
(一期)项目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
- 2,999.73 2,617.97 87.27%
建设项目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
- 10,000.00 4,975.99 49.76%
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合计 22,512.73 22,512.73 16,567.92 -
注 1: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包括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
益、利息收入等。
注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8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
调整后募集资金 月 31 日累计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
投资总额(A) 已使用募集资 (D=A-B+C)
额(C)
金金额(B)
年产 30 万套新能
源车载电控建设项 2,999.73 2,617.97 1,245.73 1,627.50
目
注 1: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理财收益、利息
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注 2: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尚有少量未支付款项,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剩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投项目
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注 3:以上表格中计算数值尾差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已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17.97 万元,投资进度达 87.27%。该项目当前已投入的产
线、设备等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其现有产能在一定时间段内已能够满足客户开
发和生产需要。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客观市场环境及自身客户需求等因素,为避免
采购设备闲置,公司决定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年产 30 万套新
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
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促进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部分募
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过
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昭伟 徐佳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