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6-04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职员:明木生、欧建国合计共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90,000股,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0,000股,占变动前总股本0.01%,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
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
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2)联系人:证券部
(3)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5)传真号码:0755-26010028
(6)电子邮箱:skydigital@skyworth.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