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称
“立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7.48 亿元。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02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
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
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
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
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
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 开始在立信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师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首一 2008年 2006年 201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丽丽 2017年 2018年 2021年 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石爱红 2010年 2012年 2012年 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丽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费用为155万元,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增大,相较2025年
度,2026年度审计费用会有所增加,预计增长不超过20%。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6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
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行过
程中严格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开展审计工作,执行行为规范有序,
按期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形成专业审计结论并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6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
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